原标题:政府融资担保帮助小微企业克服困难
我们的记者王丽娟
财政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融资担保的作用,更加积极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增加融资信任,帮助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政府控制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积极增加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信贷,努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履行补偿责任,依法核销补偿损失,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借不贷、不压贷、不停贷,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大量小微企业作为就业的最大“吸收器”,在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疫情爆发以来,大量抗风险能力弱的小微企业面临营运资金短缺等问题。为了帮助小微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救助力度,并出台了多项减税、减费等降低成本的措施。
虽然政府出台了各种奖惩措施,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但金融机构是市场的主体,应考虑风险对自身的影响。对于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么不敢放贷,要么提高贷款利率,政策效果不明显。此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更加重要。
由于我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起步较晚,发展周期较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资本规模小,主要担保业务盈利能力差,以及需要加强再担保风险分担功能和稳定器作用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疫情的影响下,这些问题更加突出。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本《通知》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到2020年,推动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加快股权投资,力争投资10家支农效果明显的市级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实现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4000亿元的目标,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推进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将在2020年全年免收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再担保费,单户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再担保费减半收取。
《通知》还对各级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全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用减半,力争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支农比重,确保2020年新办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及农户占比不低于80%,单户规模不超过500万元的新办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占比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