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治理、发展、风险与监管:以P2P互联网贷款为例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型商业形式,旨在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融资、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人们普遍认为,网络支付、P2P网络借贷(P2P点对点借贷业务)、众筹和网络消费金融都属于网络金融的范畴,其中P2P网络借贷由于网络金融风险的隐患和暴露而备受关注。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基于微观数据系统地对国内P2P网络贷款的发展、风险以及与监管的关系进行全面分析的研究。困难之一可能是缺乏微观数据。早在几年前,笔者就开始使用爬虫软件在“网上贷款之家”网站(国内P2P网上贷款行业最大、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行业门户)上不断收集整理主要P2P网上贷款的微操作数据。数据范围为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涉及839个在线贷款平台,使我们能够在政府监管政策出台前后从P2P在线贷款市场获得相对完整的第一手微观数据。
本文利用这一数据和《网上贷款之家》(Online Loan Home)更长一段时间发布的网上贷款行业统计数据,试图系统展示P2P网上贷款这一新兴互联网金融形式的发展和风险特征,特别关注监管政策与市场风险之间的可能联系。
一、P2P网贷在中国国内的发展
2005年3月,世界上最早的P2P网络贷款公司Zopa在英国伦敦诞生。此后,P2P网络贷款在其他国家迅速普及。Zopa是目前英国最大的P2P在线借贷平台。自成立以来,Zopa已向近50万借款人发放了逾40亿英镑的贷款,并为投资者带来了2.5亿英镑的利息。
P2P网络借贷在中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2007年成立至今,我们将其分为四个不同的阶段:萌芽阶段、野蛮成长阶段、初始申报阶段和后期申报阶段。
(1)萌芽期(2007年至2013年)
2007年,中国第一个个人对个人在线信用贷款平台在上海成立。拍卖的建立使投资者能够理解新兴的点对点贷款模式,给许多无法从银行获得资金的借款人一个额外的选择。在拍卖贷款的指导下,P2P在线贷款逐渐被公众接受,平台数量也逐渐增加。
在此期间,P2P网上贷款从业者大多是互联网从业者,他们往往缺乏民间贷款经验和金融风险控制知识。该平台通常借鉴贷款业务模式,主要使用信用贷款。换句话说,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数据,平台负责认证和审核,并根据借款人的条件授予授信额度。借款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平台上发出贷款竞价,投资者选择竞价进行投资。2011年,由于违约风险增加,各大平台开始降低信用额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行业在缺乏监管环境下的一种市场自律。
一般来说,现阶段网上贷款平台数量不多,活跃平台较少,可供分析的积累微观数据更少。在下面的数据展示中,我们将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阶段。
(2)野蛮生长期(2013年至2016年8月)
2013年国内货币供应紧张,使得小微企业和个人向银行借款更加困难,为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当时,网上贷款行业的门槛非常低(不需要备案和高额资本)。看到商机的企业家涌入这个行业。互联网技术在网上贷款行业的普及和应用加快了该行业的发展。在此期间,点对点贷款平台的数量从200多个迅速增加到600多个,投资者的数量也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有效投资者超过10万人。
开始
图1。P2P在线贷款行业新问题平台的交易量和数量。资料来源:网上贷款之家行业数据,网站:http://shuju.wdzj.com/industry-list.html.除特殊说明外,本文数据均由作者从国内两大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网上贷款之家和网上贷款之眼获得。这些图表是自制的。
图2。P2P网上贷款行业的平均利率和平均期限
现阶段,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产品,大多数网上贷款平台都采用了保本保利的模式。如图2所示,现阶段P2P在线贷款产品具有利率高、期限短的明显特点,甚至平均收益率高达20%。这不仅是因为早期对此类产品的供应较少,需求较多,还因为该平台试图通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以迅速扩大其规模。
高利率筛选高风险项目,这也增加了借款人面临的还款压力。最终,整个行业的违约率上升,行业风险增加。如图1所示,在平台营业额增加的同时,问题平台的数量也在增加。由于宽松的监管环境,在此期间,甚至一些旨在赚钱的平台也进入了行业。此外,由于高利率和平台风力控制水平普遍较低造成的恶性竞争,许多平台因缺乏资金而不得不逃离。
网上贷款行业现阶段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平台数量在2016年达到顶峰。平台交易量呈指数增长。投资在线贷款的投资者增长迅速。投资者和借款者也快速增长。尽管现阶段该行业的利率不断下降,但由于问题平台上的数据不断上升,P2P贷款缺乏监管的问题日益明显。尤其是在2015年,点对点贷款平台经常爆发逃跑的问题。那一年,全年新增近1300个问题平台,是2014年及之前总数的近三倍。因此,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点对点贷款行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2015年7月18日,央行联合制定了互联网金融业规划文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网上贷款行业最早的行业规则,标志着野蛮的增长期即将结束。
(三)备案初期(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
2016年8月24日,网上贷款行业的纲领性文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标志着网上贷款行业向标准化发展的真正转变和备案期的开始。
所谓备案是指《暂行办法》规定网上贷款行业将采用备案系统,即所有网上贷款平台都需要获得当地财政部门的备案,违规平台将面临整改,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面临还款。《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该平台只能充当匹配投资者和借款者的信息中介。
图1中的两条曲线显示了网上贷款平台在备案前期和前期的发展特点。一方面,在线贷款平台的营业额在开始申请时持续上升,尤其是在2017年,当时每月营业额超过2000亿英镑。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P2P网络贷款的交易额达到了峰值。同时,由于监管政策的清晰和强化,特别是第一个备案时间节点的临近,平台规模扩张速度开始放缓。另一方面,现阶段问题平台数量明显得到控制,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4)备案后期(2018年7月至今)
我们将把2018年7月以后的时间划分为以后的归档时间。重要的是,进入这一时期后,网上贷款平台的交易规模和风险特征发生了突然变化。如图1所示,从初始申报期进入后申报期后,网上贷款平台交易量大幅下降,风险大幅上升,这表现为问题平台数量的突然增加和网上贷款行业新的“雷雨”。
现阶段,网上贷款行业的备案率越来越高
P2P网络贷款市场反映了网络金融的潜在风险,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的这一部分将重点讨论网上贷款市场风险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可能关系。
按照上面提到的纵向发展顺序,我们根据表1中不同的P2P网络贷款模式,在平台层面区分风险源。
表1。国内P2P在线贷款平台模型和风险特征
表中的第一行称为P2P1.0时代。这是发展的早期阶段。平台交易模式是P2P,只是个人信用贷款。该平台不提供任何保障措施。风险来自借款人的违约。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拍卖。这实际上是国外主要的P2P模式,即信息中介模式。
但是这种模式很快被取代,P2P进入了2.0时代。此时,许多平台已经探索出一种新的运作模式,即通过打包借款目标,差异化的借款需求将转化为同质的投资产品,平台除了平台担保之外,还将通过风险准备金来保证本金和利息,或者偿还逾期目标的本金(分别对应表1中的第2行和第3行)。
这种模式在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非常流行。此时,投资者不需要评估借款人或目标的风险,只需要选择合适的平台和财务规划。因此,这个模型很快取代了不安全的P2P模型。同时,P2P平台也从信息中介向金融信用中介转变。
但这种模式存在很大问题:投资者对风险的判断完全由平台决定;投资者无法知道该平台将发布虚假报价还是自筹资金。贷款需求的打包和销售要求平台具备更好的控风能力,平台的流动性风险和道德风险也会相应上升。
除了2.0时代的P2P在线借贷模型之外,还衍生出另一个略有不同的模型,我们称之为P2N模型(N指担保机构)。在这种模式下,为了解决平台风险,平台选择与担保公司(主要是线下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公司负责目标违约时的赔偿。这种典型的平台是有利的网络和辛凯贷款。
这种模式的风险在于担保机构的不可知性。平台选择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担保,与平台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也有自己的离线业务,很可能会与多个在线贷款平台合作。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有相应的担保能力,投资者无法核实。
可以看出,上述P2P在线贷款模式的演变反映了市场投资者对纯中介模式下投资风险的担忧。P2P在线贷款模式从1.0时代向2.0时代的转变正是迎合了投资者的心理。然而,不可避免的是,由于平台的质量不均衡以及它们各自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的差异,在野蛮的增长时期,问题平台的数量持续增加并不奇怪,如图1所示,风险逐渐累积。
有趣的是,随着网上贷款监管政策的引入,网上贷款平台不得不变成原来纯粹的信息中介模式,P2P已经进入了新的3.0时代。这种新模式与1.0时代信息中介模式的最大区别在于对资金存款的要求。换句话说,贷款资金由存管银行管理,而在线贷款平台则无法触及。此时,P2P在线贷款平台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本金和利息保护,但可以通过借款人购买履约保险等方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这种模式下,投资者需要区分不同目标的风险,这是对投资者的另一个考验。
图3显示了中国P2P在线贷款行业新增存储平台的数量和新增问题平台的数量(不包括关闭和转换)。可以看出,在两个申报受理时间节点之前,新的银行存款和管理平台数量分别经历了两个高峰(2017年8月和2018年4月)。在电影开始时
中国国内网上贷款行业监管的雏形始于2015年7月18日,与央行共同制定了网上金融业纲领性文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围绕“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金融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措施。随着《指导意见》的推出,P2P网络借贷首次获得了政府的认可,其合法性也不再受到质疑。该政策文件不仅终结了网上金融无门槛、无规范、无监管的现状,也为未来监管政策指明了——基金存款和信息披露的方向。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与各部门联合起草并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次年8月24日发布正式文件。《暂行办法》是网上贷款行业发布的第一个官方法规,被称为点对点贷款的“基本法”。表2列出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表2。在线贷款《暂行办法》
主要内容《暂行办法》实施后,95%以上的P2P在线贷款平台将面临转型、整改甚至淘汰。《暂行办法》对网上贷款行业最重要的三个影响是:明确平台的信息中介地位,不再允许平台作为金融信贷中介存在;要求平台存放资金;要求平台披露业务信息。
资金存放和管理的要求使得网上贷款平台不得不做出担保选择。但问题是,在野蛮的增长时期,整个行业积累了更高的风险。《暂行办法》发布后,网上贷款行业备案的缓冲期为12个月,但事实上,在备案准备过程中,行业整改难度太大,《暂行办法》发布后的监管规定也使得备案要求更加明确。但是二、P2P网贷中的风险。这导致,一方面,监管当局颁布了法规,要求禁止或删除不能归档的P2P在线贷款平台;另一方面,提交截止日期被推迟了很多次。这反映出监管机构在发布《暂行办法》时可能没有意识到继备案初期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出台之后,到了备案后期有一个风险的集中爆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理论上,完成银行存款管理的平台不应该大规模流失。然而,事实上,许多平台在基金存款(银行存款)完成后爆炸式增长。根据P2P在线贷款行业综合门户网站“在线贷款眼”的最新数据,303个在线贷款平台在完成银行存款管理的平台中存在问题。从图3中还可以看出,在银行存款管理的广泛实施之后,问题平台仍在激增。
这可能是因为存款银行不一定遵守规定,平台也没有真正改变。也可能是因为平台选择了与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进行操作,但实际上银行的存管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此外,P2P在线贷款行业风险的集中爆发也可能与投资者对该行业信心的根本改变有关。根据“网上贷款之家”的数据,2018年第三季度,网上贷款行业营业额为3748亿元,比上季度下降29.48%,比上年下降49.24%。2018年6月至10月,P2P在线贷款行业的月借款人和投资者分别下降了39.57%和44.32%。
这可能是因为自2016年8月推出《暂行办法》以来,已经过去了近三年。关于网上贷款平台的备案仍然没有明确的信息。尚未建立在线贷款平台。备案期限的不断延长以及对该行业监管态度的转变(从整改、备案到还款),使得投资者对P2P在线贷款行业失去信心。
三、网贷行业监管政策与风险
本文系统分析了中国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形式之一——P2P点对点贷款行业的发展、风险特征和监管政策。
本文的分析至少可以给我们提供以下两点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考或启示:(1)对平台而言,备案的难度加大使得几乎所有平台无法在备案大限内完成备案网贷行业在近十年的监管缺失的环境下已经积累了较大的风险,整改难度相当之大;(2)四、总结.
(本文的原标题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