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许孟翳1月3日宣布深交所将发行《2019年深交所纪律处分情况综述》。总结显示,深交所2019年做出了215项纪律处分决定,比2018年的154项增加了39.61%。
其中,就上市公司和负责人作出了197项决定,就债券发行人和负责人作出了9项决定,就成员作出了9项决定。相比之下,2018年,142家涉及上市公司和关联方(不包括债券违规),4家涉及中介机构,8家涉及债券违规。
2019年,虽然纪律处分种类较多,但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仍将是监管的重点。
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行副研究主任朱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监管角度来看,近年来的进展非常显著:一是上市公司随机停牌现象基本消除。由于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MSCI)对“NAA权重”的提升以及与国际市场的整合,海外基金最担心的是长期停牌。二是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监管从规则的角度提高了违规成本,制约了个体上市公司的幸运心理。第三,新证券法和交易所对第三方机构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在深交所2019年做出的215项纪律处分决定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和规范操作违规,分别占45.23%和35.69%。资本占用、非法担保、重大问题披露、不履行承诺等上市公司类型的违规行为已成为“高压”监管的主要方面。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2019年资本占用案件和非法担保案件数量较上年快速增加:资本占用案件数量从2018年的10起增加到28起;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从2018年的7起增加到35起。
对此,华泰联合证券前保荐代表人王越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两年,违规行为的披露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违规行为仍然是信息披露和规范操作的两大类别。与此同时,大股东非法担保和挪用资金的情况有所增加,这在以前是没有曝光的。王越吉认为,新的减持规则出台后,大股东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尤其是习惯杠杆投资的公司。面对新的减持规则,大股东只能质押股票融资。当质押空间变小时,一些大股东会冒险挪用资金。目前,监管在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方面非常有效,对忍者所犯违法行为的处罚比以前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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