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基民盟成员孙晓波被判刑了45家公司行贿778万元

2020-01-02 12:08 来源:红星新闻

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中国司法文件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前专职委员、北京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孙晓波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期间收受贿赂778万元,涉及45家拟上市公司。

判决显示孙晓波因受贿被判处11年监禁和250万元。同时,受贿赃款将依法没收,其中检察院上缴国库715多万元,并将继续追回62万元。

45家贿赂公司都是谁?几乎所有这些都被列出来了。

判决显示,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孙晓波连续三年担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在他任职的36个月里,孙晓波受贿45次,平均每月1.25起。一起案件的贿赂金额从3万元到100多万元不等。

孙晓波共收到330.5万元(含价值10.5万元的礼品卡)、29万美元、25.5万欧元和55万港元,相当于778.138万元。根据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45家贿赂孙晓波的上市公司中有43家已经成功上市,包括41家a股公司和2家新三板公司。

一般来说,新股发行上市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们讨论研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在上述45家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孙晓波通过发展与审查委员会会议的审查向他们提供帮助,或利用他/她的权力/地位介绍、联系发展与审查委员会成员和这些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并为他们今后的会议提供帮助。

从判决书中列举的贿赂事实判断:一些公司在会前一天行贿,“委托孙晓波处理”;会后,一些公司“感谢孙晓波在审查期间的帮助”。

与此同时,上述45家公司以各种方式行贿,有的用礼品卡,有的用人民币、美元和欧元直接行贿。

2017年,孙晓波被捕后,调查人员搜查了他的家,搜出121,100欧元、47,700美元和价值1000元的1,225,100港元。

根据判决,孙晓波因受贿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和250万元。同时,受贿赃款将依法没收,其中检察院上缴国库715多万元,并将继续追回62万元。

对此判决,孙晓波提出上诉,理由是上诉人主动归还赃物,缴纳罚款,附加刑明显过重。然而,最终判决仍然有效。

最“莫焦”行贿者:人民币100万元、港币20万元

在45家贿赂孙晓波的企业中,广东新大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大地”)最为慷慨。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公司共向孙晓波发送人民币20万元和100万元,折合人民币116.39万元。

然而,广东新大地的申请通过审查委员会审批后,媒体质疑其上市成本。随后,它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终止发行和上市的申请。即使花费超过100万元,广东新达也没有上市。

几位董事长亲自行贿,推荐机构也参与其中。

红星记者阅读判决书,发现在行贿过程中,很多公司的董事长都直接行贿,如数字郑桐董事长吴华乾、华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岩、仙河环保董事长李玉国、科泰供电董事长谢宋风.

除了亲自参加战斗,一些董事长还要求家人行贿,如尹田机电公司董事长赵晓东的父亲赵云纹,光环新网董事长耿殿根的兄弟耿殿明。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许多赞助商也参与了贿赂。例如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第一风险证券公司、国家证券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和南昌投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