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鲍兴安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正式实施,突出了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主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记者《证券日报》表示,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企业需要完整的市场条件来保持竞争力,而《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则为外资企业的权益提供法律保护,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权益。
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十分关心的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规定,国家不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征税。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为公共利益征收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方式征收,并根据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补偿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条例》还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境内自由进出口其出资额、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收入、知识产权许可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补偿以及清算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进出口的货币、数量和频率。居风投资咨询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赵玲告诉记者《实施条例》,这反映了中国欢迎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从法律层面给予外国投资者“保证”。这将有助于外国投资者增加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在全球,尤其是在股票市场具有估值优势。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证券日报》规定,国家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合作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平等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样明确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
赵玲说,为了保护外国投资者,一方面它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另一方面它建立了投诉机制。这些制度将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投资机制,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积极性。
“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力度,表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这可以促进外国企业将最先进、最具竞争力的技术带入中国市场。这对中国来说绝对是件好事,也有利于中国在世界上坚定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赵玲说道。
针对“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问题,《实施条例》明确了政策承诺的内涵和做出政策承诺的要求,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变更、机构或职能调整、相关责任人变更为由违约。
赵玲认为,地方政府不应该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更迭等理由拒绝改革对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和合同,并利用法律限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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