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联系让监管者质疑为什么文化仍然避免谈论它

2019-12-26 17:17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报告期内,子公司受让方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在消除同业竞争嫌疑的同时,设立了一家经营范围相近的新公司。此外,子公司的受让人和尚锋文化、金典文化的前受让人仍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没有回答委员会发行和审查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这种写信方式符合要求吗?

本报研究员刘俊美和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显示,著名照明设计师沙晓岚创办的北京尚锋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尚锋文化”)早在2019年1月11日就完成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更新。今天,将近一年过去了,尚锋文化仍然保持一致。

招股说明书显示,尚锋文化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业务范围涵盖大型文化表演活动、文化旅游表演、景观艺术照明和诠释等多个领域的创意、设计和生产服务。

2015-2018年上半年,尚锋文化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500万元、1.42亿元、2.06亿元和2.73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332.5万元、3503.68万元、5395.65万元和6085.59万元。业绩增长趋势喜人,尤其是2018年上半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远远超过2017年。

但是,在研究尚锋文化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时,发现尚锋文化对更新后招股说明书中反馈意见中质疑的关系没有给予充分的答复。这种对监管质询的回避回应不禁让人质疑——尚锋文化的写信方式是否符合法律。

在反馈的第五个问题中,建议“北京四宝兰帝演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宝兰帝”)是一家曾经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沙晓岚控制的企业。2016年5月,沙小兰将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泉小姐。要求发行人说明历史沿革、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自成立以来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其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以及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过任何交易。沙小兰转让公司的原因、价格和支付方式、受让方的基本信息、受让方、沙小兰与发行人之间是否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该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发行人与沙小兰今后是否有回购计划。”

但是,对于招股说明书中的西伯兰皇帝的转让,只做了简短的陈述,并表示转让后尚锋文化与西伯兰皇帝之间没有交易,西伯兰皇帝更名为北京鲤城新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鲤城”),因此与尚锋文化没有竞争。

此外,从风数据显示的信息来看,北京鲤城和尚锋文化之间没有竞争的结论似乎站不住脚。

风数据显示,西博兰迪完成了投资者、法人、业务范围、董事等的变更。2016年5月5日。投资者和法人都从沙小兰变成了泉小姐。经营范围增加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机械设备”等。在原来的基础上,董事们又换成了权小姐和马玉清。目前,siborandi的公司名称尚未更改。此后,2017年进行了两次变革。第一次变化发生在2017年4月19日。这些变化包括住所和业务范围。2016年业务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了“销售电子产品”。第二个变化发生在2017年5月17日。变更范围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名称。该企业的名称由西伯兰皇帝改为北京历城。经营范围取消了原有的“销售灯具、组织文化技术交流”等相关内容。

从变更的结果来看,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甚至投资者、法人、高级管理人员等都没有变化。可以说北京黎城和尚锋文化是相互竞争的。

再看看马玉清,风的数据显示,有两家公司与马玉清有关,一家是监管人北京立成,另一家是投资者和实际控制人北京金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巧合的是,反馈中的第一个问题引发了关于“金典文化”的问题。

反馈中的第一个问题建议:“2007年9月,尚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沙晓岚和王方云将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金典文化。2007年12月,公司增资10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8年5月,金典文化将公司所有股份转让给沙晓岚和王方云,并将其从公司中移除。请解释金典文化的历史演变,并披露其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的股权结构,以及转让给发行人的股份价格;补充披露沙小兰、王方云委托金典文化代其持股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分配利润增资中偷税漏税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行政处罚风险,是否构成该问题的法律障碍。……并要求保荐人和发行人的律师检查上述问题并给出明确的意见“

但是,在整个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发现“金典文化”这四个字。此外,招股说明书仅在“发行人重组设立及设立方式信息”中陈述了尚锋文化的前身北京尚锋世纪文化艺术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时的基本信息和尚锋文化2015年成立时的基本信息,但未提及2002年至2015年间尚锋文化股份的变化。此外,招股说明书没有发现尚锋文化赞助商和律师对此问题的任何核实意见。

那么,是马玉清实际控制的北京金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还是反馈的第一个问题中提到的金典文化?如果是的话,尚丰王文化是基于什么考虑并忽略了反馈的第一个问题中提出的问题?

(责任编辑:马·先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