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城镇蓝皮书》发布丰富投融资工具的建议

2020-01-08 16:30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江楠最近在北京发布了《特色小镇蓝皮书:中国特色小镇发展报告(2018~2019)——中国特色小镇竞争力评价》。这是第一本致力于推动中国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蓝皮书。

蓝皮书认为,特色城镇作为“生产与城市一体化”的新型城市形态,对于推动经济转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的生活空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蓝皮书表示,特色城镇的开发建设投资高、周期长、前期资本占用规模大、投资收益稳定但总体回报低。因此,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投融资难以单纯依靠市场化运作,这需要地方政府财政或国有资本机构的财政支持和信用支持,而这是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特色城镇融资需要开辟市场金融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以特色城镇为载体,协调资源,优势互补,利益捆绑,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蓝皮书认为特色城镇适合采用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基于项目的风险隔离和可操作性,特色城镇的投融资以项目资产和未来经营收入作为偿债融资的保证,融资机构、资金来源和融资成本可以直接由项目未来经营收入的现金流和资产价值决定。特色城镇建设项目公司应当根据项目未来的经营收入、资产和权利义务确定风险分配,对特色城镇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并在特色城镇的全生命周期内安排其建设和运营。

蓝皮书认为,特色小城镇产业的引进和发展是核心,产业运营影响小城镇的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资本是这个行业的核心要素。专业金融机构参与为特色小城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资本支出,以促进产业扩张。特别是对于特色小城镇的公私合作模式,资本介入的时机越早越好。在资本阶段,除政府财政资金外,还必须获得必要的外部财政支持。在开发建设阶段,需要借大量的钱。在项目的成熟阶段,需要提取资本。从项目周期的角度来看,资本需要尽快确定与项目相匹配的融资渠道和投融资方式。

因此,特色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应事先与资本市场相结合。各种资本应尽快投入,合理分配。投融资模式应随着主体的实施而创新,发挥社会资本的力量,形成政府、社会资本、产业发展等多方利益共同体。

(责任编辑:魏京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