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于1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安排了2020年的重点工作,包括七项关键任务:加快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国家的战略纲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查,提高质量和效率;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强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
据了解,一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加快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全面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大力推广知识产权的使用,加快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加强了知识产权领域的综合监管,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夯实了知识产权发展的基础。
2020年是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最后一年。会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做好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议提出高标准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快大规模保护工作模式建设,完善执法保护业务指导体系,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做好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工作。
2019年11月,《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发布,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做好充分安排。行业专家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纲领性文件将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2019年,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也采取了重要步骤。11月1日生效的新商标法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从修改前的不到3倍提高到不到5倍,并将赔偿的法定限额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额达到了较高的国际水平。
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方面,会议建议不断提高专利和商标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将继续提高,高价值专利审查期将缩短至17.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复审周期缩短至4.5个月,超过国务院设定的年度目标。
(责任编辑: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