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裁定欧洲央行QE“部分违宪”。为什么德国法院能控制它?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出人意料的裁决已经引爆了市场。
当地时间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直接挑战欧洲法院(ECJ)的权威,称欧洲法院在授权欧洲中央银行(以下简称“欧洲央行”)采取量化宽松措施时超越了其权限。
为什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可以挑战欧洲法院的权威,甚至管理欧洲中央银行的事务?
德国宪法法院认为,欧洲央行的行动总体上是合法的,但在大规模购买公共部门债务时,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宪的。德国宪法法院为欧洲央行提供了进行比例评估的三个月期限,要求其证明购买2万亿欧元政府债券的合理性,否则德国央行将被禁止参与未来的债务购买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决定并不适用于欧洲央行最新的7500亿欧元的防疫计划。然而,德国宪法法院的裁决为欧盟成员国挑战欧洲法院的裁决开创了先例。
欧洲议会成员、比利时前首相居伊费尔霍夫施塔特认为,“如果每个成员国的宪法法院开始对欧洲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给出自己的解释,那就是[欧盟末日的开始”。
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和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朱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这一裁决被认为是对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法院的‘一记耳光’。”
德国法院判决QE“部分违宪”
2015年3月,欧洲中央银行启动了公共债券购买计划(PSPP)。到2018年12月,第一轮量化宽松(QE)已经结束,累计购买了约2万亿欧元,其中大部分是欧元区政府债券。
随着这一轮购买计划,一群经常批评欧盟的商人和学者提起诉讼:他们认为欧洲央行不适合实施经济政策。
朱告诉第一财经记者,2017年夏天,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欧洲央行购买债券的决定是否越权表示怀疑。法官认为这一行为可能违反“禁止向成员国提供货币援助”的规定,因此向欧洲法院提出质疑。然而,后者最终在2018年的一项裁决中宣布欧洲央行的行动合法,给欧洲央行开了绿灯,让其继续行动。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其关于这一问题的裁决中表示,欧洲央行的一些行动是违宪的,不受欧盟条约的支持。评委的投票结果是7: 1。
至于德国法院的判决,第一财经记者整理出以下五点最值得关注:首先,德国法院裁定德国政府和议会未能采取措施质疑欧洲央行的决定。
其次,欧洲央行的QE计划违反了其货币政策的比例原则,并且没有考虑到QE对经济政策的影响。这意味着欧洲央行已经超出了其职责范围,没有充分考虑其货币政策决定的负面影响。
第三,QE没有违反政府的货币融资禁令。
第四,德国政府和议会“有责任对当前形式的PSPP采取积极措施”。
第五,除非欧洲央行“在三个月内做出一个可以理解且充分的新决定,表明PSPP所追求的货币政策目标与该项目的经济和财政政策影响不成比例”,否则德国央行将被禁止参与未来的债务购买计划。
朱表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欧洲央行购买债券可能对德国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但这并没有违反“禁止向成员国提供货币援助”的原则禁令)。因此,欧洲央行的收购决定超出了其权限范围,而德国联邦政府和联邦议院的不作为损害了德国《基本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朱解释说,德国央行必须在三个月内解释欧洲央行收购可能带来的经济影响,否则将不会参与欧洲央行的收购。德国央行是欧洲央行的最大股东,在此次收购中占26%的股份和26%的股份。
这一判决对欧央行意味着什么
裁决作出后,5日市场上出现了大骚动。欧元兑美元汇率在触及1.0925的短期高点后迅速走软,突破1.09至1.0824的关口。
欧洲央行当天的回复非常低调,只表示“欧洲央行已经注意到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今天对PSPP的裁决。”欧洲央行还表示,“欧洲法院在2018年12月裁定,欧洲央行是在其价格稳定任务范围内行事。”
如前所述,这一判决不适用于欧洲中央银行最新的7500亿欧元的防疫计划(PEPP)。
朱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德国宪法法院做出这一裁决是为了回应针对欧洲央行在2015-2016年期间购买欧元区债券的四起诉讼。因此,原则上它与当前的流行病没有直接关系。此外,除购买债券外,欧洲央行采取的其他纾困措施也不是裁决的对象。”
朱认为,金融部门并不是很担心宪法法院的判决,因为欧洲央行通常会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充分的评价和计算,而上述判决更多的是一个“面子问题”。因此,欧洲金融市场也很平静。
荷兰国际集团(ING)欧元区和全球宏观经济首席分析师布雷斯基(Bresky)也在最新报告中指出,这一决定与PEPP最近应对新的冠状病毒疫情危机的举措无关。
“有些人可能认为这是对PEPP的一个打击,但在严重的经济危机中,PEPP的比例问题可能没有QE那么有争议。”布雷斯基表示,“为此,我们必须给一些时间等待欧洲央行的回应。”
然而,“当经济开始复苏时,这一裁决可能会成为欧洲央行在危机下一阶段的真正问题。”布雷斯基认为,当时PEPP和PSPP之间可能会有一场洗牌,欧洲央行的行为可能会“从救火模式转向”增长支持模式”,但当前的裁决使这种转变变得复杂。
德国法院凭什么能“管”欧央行?
这不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第一次“干涉”欧盟事务。
2012年6月,德国的一些欧洲怀疑论者认为,批准欧洲稳定机制(ESM)将增加德国经济负担的风险,因此他们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紧急诉讼。无害环境管理的生效需要占捐款90%以上的国家的批准。作为欧元区最大的经济体和欧洲稳定机制的主要贡献者,德国的点头是这一工具生效以应对欧洲债务危机的关键。同年9月12日,德国法院裁定ESM没有违反德国宪法《基本法》。
2014年2月7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欧盟相关法律的解释和直接货币交易(OMT)债务购买计划的合法性向欧洲法院提交了初步裁决请求。
在判决过程中,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特别指出,OMT计划对德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具有塑造作用,因为它涉及德国财政收支的决策权,这关系到德国的核心主权,必须由德国保留。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与法律学院讲师杨国栋在他的论文《欧盟反危机措施的司法审查研究》中认为,在这种背景下,PSPP案“自然”由德国法院判决。上诉人不仅声称欧洲中央银行的PSPP计划违反了《欧盟运行条约》第123条规定的货币融资禁令和《欧盟条约》第5条规定的授权原则。同时,与OMT案类似,请愿人还请求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禁止德国中央银行参与资产购买计划,德国政府和德国联邦议会必须采取适当措施抵制该计划。
杨国栋指出,欧洲央行的合法性在于它是由各国民选政府批准的一系列欧盟条约建立的欧盟机构。然而,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认为,成员议会对一系列欧盟条约的批准构成了成员国法律和欧盟法律之间的桥梁,对这一批准的司法审查应由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进行。
换句话说,尽管欧洲央行不受德国法律约束,但德国央行受德国法律管辖,德国央行是欧洲央行的最大股东。
此外,杨国栋还表示,德国国家主权的优先地位体现在德国法院2009年对《里斯本条约》案的判决中:德国核心国家不可剥夺的主权概念不能通过任何与德国宪法或欧盟条约修正案不一致的欧盟立法而被放弃。换句话说,欧盟政策不能与德国的国家主权相竞争。
关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埃里克马木尔回应:“我们想重申欧盟法律的首要地位以及欧洲法院的裁决对所有国家法院都有约束力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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