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标题:私募被命名为“私人”,而不是“公共”。不要碰公共场所。
特殊科目
(4)《福田区私募基金小类》专题报道
私募基金被称为“私募”,只能为合格的投资者筹集资金。他们不被允许公开推销、宣传或做广告。然而,犯罪分子利用私人资金从事非法活动,并公开宣传这些活动。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内吸收大量资金,很难筹集新老资金来维持连续的资金链,也很难吸引非法投资者“入市”.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案例展示一些私募基金经理利用高回报作为诱惑,以“私募基金”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活动。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累计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人数,即合同基金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基金不得超过50人。然而,许多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利用投资者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误解,突破或变相突破私募股权基金的“少数”限制,向未指明的多数人宣传和募集资金。此外,一些经理人利用高回报作为诱惑,以“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活动。
情况
向不明多数人进行宣传和筹资
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合伙企业E建立了一个——的“附属网络”,收取联盟费(300万英镑),以建立合伙企业F,并注册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以佣金为基础出售E的私募股权基金。e和g合伙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一个私募股权基金。e是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g是有限合伙人。双方同意,有限合伙人g的责任是“协助e筹集资金,包括用自己的社会资源组织潜在的基金投资者,推荐资金筹集渠道,协助基金路演,策划和组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等”e根据许多"伙伴关系伙伴"的联合建议,e有大量投资者管理基金。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数,导致大量投资者受伤和巨额财产损失。同时,为了避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数量的上限,e没有改变工商注册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没有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基金。
提醒
投资者应警惕高收入的“陷阱”
通过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查明情况。在投资之前,投资者可以调查和了解通过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他们可以仔细检查基金宣传和推广的渠道、语言和行为,看看是否有任何公开宣传、从不明对象筹集资金等。你还可以了解基金经理过去的表现、市场声誉和诚信标准。
第二是防范高收入的“陷阱”。“天上不会有馅饼”,收入与风险成正比,不可能有无风险的高收入。同时,要综合宏观经济环境,合理预期投资收益。不要相信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无风险年化回报率。
第三,我们必须继续关注。认购私募基金产品后,投资者应继续关注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和运作,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投资者发现重大风险,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或基金行业协会报告。
总体规划:张心怡文字:张陈欣怡华斯制版:王立彬隽隽黄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