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星事件还是难以启动“长臂司法”。a股卖空机制有多远
在美国上市不到一年后,讲故事咖啡(NASDAQ:LK)有了一个新的故事,这一次是在国内外市场引起轰动的金融欺诈丑闻。在中国,新的《证券法》已经实施了一个多月,全面登记制度的改革正在进行中。瑞星咖啡的爆炸会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吗?
瑞星咖啡披露其财务欺诈后,中国证监会迅速做出回应,表示“将根据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相关安排,检查相关情况”。刚刚实施的新《证券法》还增加了域外条款,即所谓的“长臂管辖权”。
对此,许多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很难适用中国新的域外管辖权条款《证券法》。如果只涉及少数机构投资者,似乎不启动"长臂管辖权"是适当的,域外"长臂管辖权"不应轻易使用。
幸运的是,这一事件并没有“隔岸观火”,而是给国内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引发了思考。
许多专家认为,在《证券法》和注册制度的新环境下,a股市场的监管除了单一的行政监管外,还需要投资者和市场力量的全方位参与。资本市场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时引入以市场为导向的卖空机制,进一步完善登记制度改革。
“长臂管辖”可否启用
4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迅速做出回应,表示将密切关注路金咖啡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并强烈谴责该公司的财务欺诈行为。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国际证券监管合作的有关安排,依法检查相关情况,坚决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是,中国证监会的监管部门能否接触到在美国上市的瑞星咖啡。
所谓“长臂管辖权”是新《证券法》第2条第4款中的一项新规定。境外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国浩律师(上海)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黄江东认为,过度扩大“长臂管辖”是不适当和不必要的。证券监管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应该建立在维护“公共”市场秩序和保护“公共”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这两点是启动“长臂管辖权”的基本考虑。
“如果只涉及少量私人投资者,似乎不启动“长臂管辖权”是合适的。幸运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立即宣布了谴责,这意味着监管机构不会袖手旁观,但长臂管辖权最终是否会被激活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还将取决于监管机构的价值判断和政策选择。”黄江东也说道。
上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利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被证实构成金融欺诈或欺诈性发行,美国证券法律法规也应适用,这使得中国新的域外管辖权条款《证券法》难以适用。
根据她的分析,拉辛咖啡的注册地不在中国,其上市地在美国。很难说市场欺诈扰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场秩序”。就投资者权益而言,受金融欺诈影响的主体大多是美国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非国内投资者。国内投资者可能只是通过QDII投资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因此,不应轻易使用域外长臂管辖权。
广东本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告诉第一财经新闻,中国证监会
李文利也同意上述观点。中国证监会仅根据国际监管合作协议承担调查责任。美国证券监管机构或美国投资者的集团诉讼可以提起,但对欺诈性发行或市场欺诈的域外(中国境内)调查只能依靠中国证监会的协助。美国反欺诈规定下的群体诉讼、刑事责任调查或证券交易委员会行政监督程序的启动都是严格的证据论证等司法或执法程序,不易实现。毕竟,乐凯的主要业务是在中国,涉嫌欺诈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在中国,需要中国协助调查。
目前,对所涉及的问题还没有最终结论。乐凯咖啡(Lucky Coffee)在给美国证交会的一份通知中表示,该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刘健及其数名员工伪造了销售额和虚假交易。
但市场不这么认为。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刘安(音)表示:“根据乐凯董事会特别调查委员会发布的声明和浑水公司此前发布的简短报告,基于这些可能的事实,这种系统性和全过程欺诈不太可能是由一名高管实施的。因此,我个人认为,如果欺诈的真相是真的,幸运的管理层更有可能在实际控制人的授意下参与欺诈。”
对于瑞星咖啡财务欺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黄江东认为,如果发生违法行为,瑞星咖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主体和个人将面临巨额行政罚款。如果调查还发现拉辛咖啡及其相关主体违反了刑法,他们还将面临最高20年监禁的刑事处罚。同时,它还将面临民事赔偿责任。4月2日,瑞星咖啡披露了其财务欺诈,这引发了另一波集体诉讼。
敲响A股警钟
瑞星咖啡财务欺诈案的披露恰好发生在新《证券法》在我国生效后的一个月。在推进全面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也发生在a股上市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时候。这一事件会影响a股市场吗?
武汉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瑞星咖啡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反面典型,也为金融造假者敲响了警钟。a股市场也应该调查和处理一些典型的重大案件,为新《证券法》树立威信!
“金融欺诈是对投资者最大的伤害。打击金融欺诈应该是监管当局的最重要任务。”董登新建议。
幸运咖啡在美国的上市本质上是一种注册制度,注册制度的核心灵魂是全面的信息披露。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中国资本市场也将迎来一场全面的登记制度改革。
“在发行登记制度下,后端违规的法律责任必须非常严格。发行人必须高度重视证券合规,严格遵循合法和诚信原则。这是保持行业繁荣的方法。”黄江东说道。
董登新认为,在新的《证券法》和登记制度环境下,a股市场的监管不仅需要单一的行政监管,还需要投资者和市场力量的全方位参与,尤其是卖空机构和卖空机制,这是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重要约束机制。“因此,我们需要借鉴美国卖空机构和卖空机制的做法”。
李文利还建议在适当时候引入卖空机制,净化和激活市场,作为登记制度改革的支持机制。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看,卖空机制作为资本市场的市场约束机制,利润是浑水的动力源,但其激进的买入行为可以降低监管成本,弥补市场缺陷。卖空是有代价的。即使它被滥用,也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抵消或发挥作用。S
此外,中国股票瑞星咖啡的欺诈行为也令市场担心中国股票是否会受到冲击。
董登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瑞星咖啡的金融欺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中国股票的打击,损害了中国股票的形象和信誉,可能成为卖空者做空中国股票的起点。
“瑞星事件可能会对中国股市产生认知上的影响,即负面印象,但真正的影响并不显著。”李文利说,金融欺诈不仅见于中国股票,也见于美国等其他国家市场的公司。对中国股市来说,这并不是一个独特的问题。此外,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大型交易所,都处于竞争关系中,都想吸引一些优秀的企业在自己的市场上上市,所以它们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