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计划规定,可以为新的住房项目发放两个预售许可证,以缓解库存压力。
为缓解库存压力 新房项目可办两次预售证
为了不断优化经营环境,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办理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明确在建筑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可销售住宅部分允许办理两个预售许可证,储存和停车位等部分可以单独申请预售,但需要一次性报价。
此次调整是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在坚持“住房不炒房”立场、落实城市调控主体责任、实现“三个稳定”目标的基础上,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项优化措施。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草案主要优化了预售许可证实施水平的一些具体规定。预售许可证的其他法律条件、形象进度要求、资本监管和其他申请的“门槛”没有降低。因此,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没有改变,调控力度没有放松。
其中一个变化是调整预售许可证的最后期限。草案提出,商品房项目(包括共有产权房)预售许可证的截止日期应调整为预售计划规定的交付日期,并与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一致。
第二个变化是预售许可证规模的调整。根据该草案,对于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商品房部分可以申请两个预售许可证,但最小面积不得小于一栋建筑,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或分单元申请。
有关专家认为,一次两个转变不仅有利于优化地区住房供应的步伐,也有利于缓解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的资金压力。但允许储物、停车位等可以出售部分单独办理预售,更加灵活,也能更好地维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记者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