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行等五部门: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本息临时延期偿还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李艳霞)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型企业困难,促进企业有序复工生产,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国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1日联合下发通知,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实行临时延期还本付息。
《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银行金融机构应企业申请,对2020年1月25日到期的中小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企业应付贷款利息,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延期偿债安排。还本付息日可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不计罚息。
通知称,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微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追加延期安排。
通知为湖北做了特别安排。通知强调,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均适用上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提供特殊信贷规模,对内部资本转移实行优惠定价,力争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网下、网上等多种渠道,方便企业申请延期还本付息。及时受理企业申请,限时答复。
通知指出,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将提供支持。对于暂时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应因流行因素而降低贷款风险分类,也不应影响企业信用报告记录。
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强调精准支持,重点帮助中小微型企业早期正常运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没有一种尺寸适合所有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临时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项统计和密切监控,并及时应对贷款期内企业经营的重大变化。同时,完善反欺诈模式的应用,促进信息共享的联合防御。一旦发现欺诈和其他非法行为,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报告信用调查、诉讼和其他纪律措施来有效预防和控制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