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收费优惠从2月12日00 00起延长三个月

2020-02-12 12:07 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浙江:高速公路收费将从2月12日00: 00起延长三个月

据浙江省交通运输集团称,为促进企业复工、恢复生产、稳定经济发展,省内部分运输车辆收费将从2月12日00: 00起下调三个月。

具体收费优惠如下:

对于卡车,从2月12日开始,目前对安装和使用电子收费系统的合法卡车的15%的收费优惠将延长至所有安装和使用电子收费系统的合法卡车,为期三个月。

对于3级和4级公交车,从2月12日起,3级和4级公交车通过全省收费公路并安装和使用ETC的15%折扣将延长至25%,为期3个月。

据报道,20至39座的公共汽车是3级公共汽车,40座或以上的公共汽车是4级公共汽车。

对于国际标准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运输车辆,一是不再收取合法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附加通行费”组成;

二是取消“对进出10个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将通行费调整为合法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过全省高速公路应缴通行费的65%(现行优惠率低于原65%的路段优惠率)。它将于2月12日开始实施。

此前,2月10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谢晓波介绍了《关于坚决打赢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打战,全力稳定企业经济稳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降低企业电、水、气成本、减免企业税、降低运输费等30项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