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行将自动将个人定期存单的到期日延长至3月31日
2月5日。工行将发行《关于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到期自动延期的温馨提示》。1月24日(含)至3月31日(含)到期的本地和外币定期存款纸质存单的个人客户,如果不在网点支取和续存,将按原利率计息至2020年3月31日。此前,包括工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已在春节长假期间调整了理财产品的利率和到期日。
工行今天宣布,目前正处于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为了响应国家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不必要的旅行和人员聚集的号召,国家调整了个人客户定期存款产品的到期政策。
具体来说,如果客户持有2020年1月24日(含)至3月31日(含)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纸质存单(包括整存整取存单和大额存单),工行将无法在2020年3月31日前在其营业网点办理取款和展期交易,工行将在2020年3月31日前按原利率计息。如果工行之前去网点办理正常的存款展期,工行将按照客户的存款展期期限和利率办理。此外,工行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可以在网上办理无纸质存单的定期存款到期转账。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由于2020年国务院将春节假期延长,工行、中行、光大等多家银行已经提前调整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开放日、到期日和资金到达日。
1月29日,工行和工行发行《关于调整理财产品开放日、到期日及资金到账日的通知》。根据《通知》,由于春节假期的延长,春节后的第一个产品开放日是2月3日。春节期间,顾客可以预约购买和赎回。对于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开业的理财产品,产品开放日将推迟至2月3日,预计回报率将根据延期期间产品说明中的约定进行计算。净值产品以净值兑现。对于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兑现资金(包括到期现金、赎回、股息和其他资金)的理财产品,资金的接收日期将相应推迟,收到的金额将按照产品说明中的约定支付。
中国银行也于1月29日发布公告,将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到期的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推迟至2月3日。到期资金将按照产品说明中的约定,在2月3日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贷记(遇法定节假日延期)。对于原产品建立日期为1月31日和2月1日的理财产品,销售期将延长至2月2日,产品建立日期将调整至2月3日。对于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1日进行申购和赎回的理财产品,将根据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
光大银行宣布原定于1月31日清算的资金将推迟到下一个工作日(2月3日)。如果投资者已经在春节期间预约了1月31日,交易将推迟到2月3日进行处理。同时,根据净值披露规则,原定于1月31日披露净值的产品将推迟至2月3日披露。
温/北京青年报记者
责任编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