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第三板可以“更新”!选定层的公开发行规则用三个箭头同时发布
Reporters | Manle
Editors |
1
新层的选定层的公开发行规则用三个箭头同时发布。
1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公司)发布并实施了第三批3项业务规则,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规则》 )1项基本业务规则、《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细则》)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承销管理细则》 )2项业务规则。
这三条规则都围绕着——向选择层的公开发布,——是新三板“深度改革”的关键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公开发行规则》实施后,本轮新三板改革全面深化涉及的7项基本业务规则均已发布实施。
公开发行借鉴了注册制度的概念。保荐机构的相关子公司不再参与战略配售。
新三板“深度改革”最终发布的基本业务规则—— 《公开发行规则》主要对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审核程序、申请受理、发行审核、发行承销、进入选股层及相关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选股层各方责任等进行系统规定。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业务规则借鉴了注册制度的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法规也做了许多修改。
首先,战略分配的范围已经调整。一些市场主体认为,保荐机构参与战略配售可能与其保荐职责存在潜在利益冲突,不利于独立专业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一级条件的选择,也不利于降低发行成本。因此,本次实施的删除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可以参与战略配售的规定。
《公开发行规则》将调整战略布局的销售限制要求。我们将对中国境外投资者所持股份的出售设置差别化限制。我们将在6个月内限制中国境外投资者所持股份的出售,从010英镑至59000英镑不等。该股份转让公司表示,该修正案旨在降低集中出售的风险,提高参与战略配售的积极性,并促进发行的成功。
最后,新规定还为保证金购买和其他形式的购买预留了系统空间。第三十条修改为:“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要求,在认购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认购保证金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认购。”提高购买方式的灵活性,给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更多自主权。据悉,在后续行动中,股份转让公司将另行规定保证金收购或其他形式收购的具体安排。
《公开发行规则》也规定了企业公开发行进入选择层的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确认符合相关条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咨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准备并提交申请文件、股份转让公司审核、证监会批准。
其中,中国证监会受理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后,依法批准发行人是否符合公开发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限售12个月
在新三板上市期间,管理层也对保荐业务做出了差异化规定。
根据《保荐业务细则》,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一般规定及其配套规则外,保荐机构应为向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备案的主办证券公司。保荐证券公司不具备保荐机构资格的,由其控制的承销保荐子公司可以开展保荐业务。同时,保荐、持续督导业务同归一家券商机构提供。
仅仅因为推荐业务和持续监督业务属于同一个组织,为了
压缩中介机构的责任是近年来监管工作的重点,《保荐业务细则》也做出了相关的制度安排。在日常监管中,保荐证券公司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培训、执业记录、执业评估等监管制度也适用于保荐业务的监管。
赞助商作为“看门人”的角色也反映在新法规中。根据规定,保荐机构必须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提前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国家证券交易所的文件进行审查;保荐机构需要对发行人未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发布风险披露公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风险和其他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和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发表意见。保荐机构还必须对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并披露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首次全额认购,允许超额配售选择权
具体到发行承销,新的三板改革也使许多制度安排接近中小企业。
在此之前,选择级别的公开发行的多样化定价机制已经很明确。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服务的证券公司应当为同一家机构,或存在控制关系,以提高发行效率,实现市场定价。
安信证券新三班首席分析师朱海滨表示,直接定价可能适合相对小规模的发行。发行招标类似于“拍卖”制度,这种制度可能适用于股东较少、在市场开始时难以直接定价的公司。询价作为一种比较成熟的方法,可能适用于拥有一定数量股东和较大发行规模的项目。
考虑到新三板市场和投资者的特殊性,允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基本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合理选择直接定价、竞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股票过户系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适时选择保证金购买、市值购买或其他购买方式。
在分销和承销的其他方面,新三委还将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的市场导向的询价、定价和配售机制,精选层公开发行初期采用全额资金申购。同时,应充分考虑网上投资者的认购意愿,建立双向回拨机制。如果在线投资者订阅的数量不够,他们可以离线回电。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倍且不超过50倍的,应当将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从网下调回网上,超过50倍的,应当将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调回网上。
新规则还允许发行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新三板公开发行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设置为60%-80%英镑。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的,战略配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超过5000万股的,原则上战略配股比例不超过30%,并充分说明超过的原因。
高管和核心员工可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保持价格稳定。坚持市场定价,允许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自主协商,决定超额配售选择权的使用,以稳定市场价格。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5%。
最后,新规定还旨在加强对老股东权益的保护,允许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确定发行价格范围或底价。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应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价格范围内或高于底价。允许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
此外,为了规范主承销商的承销行为和线下投资者的询价和购买行为,并与现行监管体系协调统一,全国证券转让公司将主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纳入证券业协会的管理体系,要求主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参与询价的网上投资者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