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进一步降低外国人在海南工作的门槛
海南省科技厅10日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发布后30天正式实施。
海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左凯表示,《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四个主要特点:
第一,扩大国外高端人才(甲级)的范围,享受国外人才签证(R签证)的便利。《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相关规定认定的高端人才可申请外国高端人才(甲级)工作许可;允许在海南重点工业园区或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园区管理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推荐急需外籍专业人员(乙级)的企事业单位。被确定为急需乙类外籍人才、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海南去年平均社会工资收入4倍(国家标准为6倍)的外籍人才,在海南省被列为甲类外籍人才,并有权获得外籍人才签证(R visa)。
二是放宽对外籍专业人员(乙级)资格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办法》规定,从中国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毕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在海南工作或创业的外国应届毕业生,以及平均工资不低于上一年该地区平均社会收入3倍(4倍国家标准)的外国人才,在海南省被列为外国专业人员。将外语教师(需要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的语言教育经验缩短至一年。
第三,降低其他外国人员的入境门槛(丙类)。放宽其他外籍人员(丙类)的学历,以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各种技能的实用型人才的需求。科技(对外贸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并公布《海南省外国人就业岗位目录》,用人单位根据该目录聘用所需人员。
四是促进在海南工作的外国人享受的待遇和服务保障。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可以签发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国外高端人才(甲类)采用承诺制,空缺可接受申请材料。高端外籍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可以获得甲级工作证,享受外籍人才签证(R visa)的便利。
海南省科技厅对外情报服务引进司副司长王长玉表示,《办法》重新调整和分类了国家对外人才分类标准,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人才战略,准确实施政策,确保引进国外人才的质量和结构符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努力为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区(港口)和引进全球人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