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向外商投资企业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市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油气体制、加强油气勘探开发的决定和安排,自然资源部于1月9日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号文件,建议向外商投资企业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市场。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表示,对外资企业开放油气勘探开发无疑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而实施油气勘探开发一体化体系也是一项重大内部改革。
具体来说,《意见》主要包括矿业权流转制度改革、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共11项具体改革。其中,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公司,均可按规定取得油气开采权。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应当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并具备相应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能力;二是实行油气勘探与生产一体化制度,即油气勘探权人发现可以开采的油气资源时,向具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后,方可进行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依法进行采矿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矿业权部主任姚华军表示,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的全面自由化,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改变了过去主要由几家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国家资源保障能力。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早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就有人提出要有序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市场,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涉及各种经济成分的勘探开发体系。然而,去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取消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只限于勘探和开采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的合资企业。不仅如此,2019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指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关键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将实现自由化,市场竞争机制将进一步引入。可见,当前的监管水平决定了深化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市场化改革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事实上,自2012年以来,中国先后开展了页岩气、常规油气、煤层气探矿权竞争性转让试点项目,并对准入门槛进行了实际探索。当谈到油气勘探开发公司净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门槛”要求时,姚华军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一口油气勘探井的成本必须达到数千万甚至高达1亿元。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国内大部分高品质油气勘探开发区块目前都集中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三桶石油”手中,此次油气开采权的全面放开可能会直接切断“三桶石油”手中的部分“蛋糕”。
但是林强波,中国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