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已经开放了整个产业链为合格的外国和私人资本勘探和生产打开了大门

2020-01-10 14:24 来源:财经网

原标题:中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将开放其整个产业链,向合格的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开放勘探和生产

中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将开放其整个产业链。1月9日,自然资源部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将全面向合格的境内外企业开放油气勘探开发市场。

这意味着在取消下游成品油批发和储存资格审批、放开城市燃气外资准入、通过重组中游管道资产建立全国管网公司后,垄断程度最高的油气产业链上游也将全面开放。

此外,12月下旬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支持合格的民营企业参与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垂直贯穿油气行业的开放政策体系逐渐形成。

长期以来,中国油气行业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的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在上游地区,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延长石油具备中国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资格,且“占区”、“不探矿权”现象突出,没有形成多市场主体参与的竞争格局。

在国内石油公司近两年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推动油气资源增加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背景下,上游自由化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越来越明显。据《201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统计,2018年中国石油进口量为4.4亿吨,同比增长11%,对外依存度上升至69.8%。天然气进口量达到125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7%,对外依存度上升45.3%。预测显示,中国对外国油气的依赖将进一步增加。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司长姚华军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在内的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已经完全放开,改变了过去主要由几家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各种市场参与者的参与,包括外资、私营企业和各种社会资本,将进一步刺激市场的活力。将有更多的渠道筹集勘探开发资金,形成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参与的市场体系,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国家资源保障能力。

自然资源部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主要包括矿业权流转制度改革、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

其中,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开采权。二是实施油气勘探与生产一体化体系。根据油气勘探开发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技术特点,针对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以开采的油气资源,经向登记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后,方可进行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依法进行采矿权登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长林强波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油气勘探开发具有高成本、高风险、长周期的特点。现在通过体制改革开放上游市场,允许更多的企业加入,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姚华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称,自2012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开展了页岩气、常规油气、煤层气探矿权竞争性转让试点项目,并对准入门槛进行了实际探索。一口油气探井的成本高达几千万甚至一亿元,这就要求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的企业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考虑到油气勘探高风险、高投资的特点,对企业净资产设定最低要求,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具备相应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能力。

如上所述,在过去几年里,中国在新疆举行了页岩气开采权公开招标和油气勘探区块招标,允许民营企业和国有石油公司以外的外国企业进入上游勘探,但现在效果并不理想。三大石油公司也陷入了“两难境地”:它们的大部分外国标书都被批评为低品位油田区块,但“如果开发良好的区块被推向市场,就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在页岩气领域,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2年页岩气开采权第二轮招标中有16家企业中标,其中中央企业6家,地方国有企业8家,民营企业2家。然而,没有一家成功的企业在承诺期内完成勘探投资,而且勘探权在三年内到期时没有获得任何实质性收益。在此之前,原国土资源部推迟了成功企业的探矿权。迄今为止,这些区块仍未能生产页岩气。

由于中国地质构造造成的开发难度,与中国联合研究或勘探开发页岩气的康菲石油、埃尼石油、壳牌、英国石油等国际石油公司也撤出了中国页岩气领域。

对于上述困境,业界有着相对一致的看法,即完善区块退出和区块转让机制,逐步建立矿业权转让市场来解决矿业权转让问题,将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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