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记者吴交英)今天(1月9日)自然资源部报道,中国将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实行油气勘探开发一体化制度。
自然资源部最近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内容涉及矿业权流转制度改革、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储量管理改革。
评论提到,在油气勘探开发管理改革中,油气勘探开发将自由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开采权。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表示,对外资企业开放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与此同时,将实施油气勘探和生产系统。根据油气勘探开发不同于非油气矿产的技术特点,针对多年来存在的问题,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以开采的油气资源,经向登记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后,方可进行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5年内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并依法进行采矿权登记。凌月明表示,这是一项重大的内部改革。
新京报记者吴交英
编辑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