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计划调整网上预约购车准入条件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
1月8日,济南市交通局网站发布《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公告(征求意见稿修订稿)。其中,明确了网络车辆合同的运营区域和期限,并对车辆准入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
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对网上租车业务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网上预约出租车客运的经营范围,经营区域为行政区域(莱芜区和港城区合并),经营期限为3年,并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与《细则》相比,修订后的草案要求更少的年龄和轴距。《细则》规定,符合环境保护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自首次登记取得车辆牌照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超过1年;新能源汽车轴距超过2600毫米,综合工况下巡航里程超过250公里;非新能源汽车轴距大于2700毫米,不得与运行中的普通巡航汽车轴距相同。计税车辆购置税高于11.5万元。
修订草案建议符合环境保护和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自首次登记取得车辆牌照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得超过3年。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综合工况下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巡航里程不小于200公里;非新能源汽车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汽车购买价格(不含税)不低于10.5万元。还明确指出,公司应确保每批应用车辆中纯电动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